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:
申請資格及條件
凡投有勞工保險之在職勞工,具備下列各款規定,得依規定提出申請:
一、勞工保險年資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、一般產職業勞工: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滿一年以上者。
2、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勞工:參加勞工保險者,年資不予限制。
3、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之「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並加入公保者」:參加公保累計
年資應比照三之(一)之1、2規定。
二、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、無自有住宅者:勞工本人及家庭眷屬經財稅資料查詢,均未曾有任何房屋座落紀錄。
2、二年內首次建購一戶住宅者:勞工本人及家庭眷屬經財稅資料查詢,均未曾有任何房屋座
,僅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後,由本人或其配偶首次建購一戶住宅,並於取得所有權
三個月內辦妥金融機構超過七年之長期住宅貸款,尚未全部清償者。